转发关于启用“合肥市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批系统”的通知

合建质安〔2021〕36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业企业、考核机构: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运行方式的通知 (办函[2020] 13号)》文件要求,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网上审批功能,自2021年7月1日,我局正式启用“合肥市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批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包含的办件类型

此次新启用系统涉及我市范围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首次申请、延期申请、变更申请、注销申请等事项。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首次申请、复核申请、注销申请等事项。

二、原系统与新系统衔接

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相关业务申报统一在新系统开展,省厅系统停止办理合肥市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申报业务。已经在省厅系统中提交申请的业务,在省厅系统正常办结。

三、新发证业务办理

新发证业务,由考核机构向主管部门提交考试合格学员名单,在我局考试系统运行前,系统调用省厅接口对接考试成绩并入库。由个人登录“微信小程序”选择考试成绩,发起申办业务,符合条件的考生,系统自动签发电子证书。

四、其他业务办理

已取得证书的人员,申请办理证书延期、变更、注销等事项,由个人登录“微信小程序”发起,聘用单位登录“企业服务平台”提交申办,市城乡建设局受理并审批。

新系统全面实施电子证书,不再签发纸质证书。业务办理完成后自动生成电子证书,个人和企业可自行下载。

五、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

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需要通过“微信小程序”完善实名制信息认证(具体操作参见“微信小程序”操作说明)。

个人需要通过“微信小程序”实现与企业聘用关系确认,新系统中个人聘用关系以“微信小程序”建立的结果为准。

六、加强批后监管

相关考核机构和人员,应确保提交信息完整、准确。即日起,我局将同步启用人员证书动态核查工作,对动态核查异常的企业和个人,我局将实行差别化监管。

七、系统使用过程中技术问题,请咨询:4000329066;业务问题,请咨询: 0551-63538821(行政审批处),0551-62692778(质量安全处)。

八、有关业务事项办理流程请见系统内部操作说明。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