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在异地报名参加“安管人员”考试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优化调整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运行方式的通知 (办函[2020] 13号)》文件要求,省厅对网上审批系统进行优化,“安管人员”的考试考核、网上申报、审批、发证管理改为市级审批系统办理。2021年7月1日,我局正式启用“合肥市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批系统”。市系统启用后,我市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人员反映他们在异地报名并参加了“安管人员”考试,在我市系统无法看到成绩,也无法申办“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经研究,现就有关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根据住建部规定,“安管人员”应通过受聘企业,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考核,经审查考核合格后,发放考核合格证书。当前,“安管人员”考核工作省住建厅已委托下放至各地市,按照“谁审查、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具体实施。根据省住建厅要求,2021年7月1日起,我局正式启用“合肥市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审批系统”;同日,省住建厅相关审批系统关闭。省住建厅审批系统关闭后,非在我市报名、考试并经我市审查的“安管人员”,在我市系统中没有相关数据。
二、考虑到在我市系统启用前,有部分人员在异地申请了“安管人员”考核,并参加了当地“安管人员”考试。经研究,凡考试日期在7月31日前,成绩合格,在省住建厅系统中能调取到考试成绩,且符合合肥市“安管人员”报名条件的;可由受聘企业向我局递交申请“安管人员”申请考核资料,经我市复审报名资格,可按照市系统规定流程申办“安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三、递交申请资料的时间、地点及目录
(一)资料目录:
1.异地参考的准考证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考试当月以来的个人社保参保证明;
4.企业承诺书(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5.安管人员成绩登记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可在合肥建筑业培训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fjzpx.com)
6.安管人员报名资料:A证:需携带法人工商登记证书、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带单位的红头文件;B证:需携带建造师注册证原件或电子证书复印件;C证:需携带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原件,安全科长需同时携带单位任职文件原件。
(二)递交时间:
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8月6日(工作日)
(三)递交地点:
合肥建筑业培训中心(高新区长江西路689号拓基金座C六楼)
电话:0551-5320978 5396286 5320972